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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b12-3地块

· 2024-09-30

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平阳县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B12-3地块、平阳县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B12-4地块、平阳县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C10-1地块等三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与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地块的项目监管人为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一:

(一)地块位置:平阳县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B12-3地块

(二)地块范围: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以温州太行测绘有限公司20246月测绘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三)是否在已发批准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

(四)土地面积:出让面积7321平方米。

(五)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标准地)。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七)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利用条件。

(八)、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平资规技【202427号)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1)容积率:1.5-3.0

2)地上总建筑面积:10981平方米—21963平方米。

3)建筑密度≤55%

地块二:

地块位置:平阳县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B12-4地块

(二)地块范围: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以温州太行测绘有限公司20246月测绘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三)是否在已发批准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

(四)土地面积:出让面积2978平方米。

(五)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标准地)。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七)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利用条件。

(八)、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平资规技【202426号)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1)容积率:1.5-3.0

2)地上总建筑面积:4467平方米—8934平方米。

3)建筑密度≤55%

地块三:

地块位置:平阳县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C10-1地块

(二)地块范围: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以温州太行测绘有限公司20246月测绘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三)是否在已发批准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

(四)土地面积:出让面积7547平方米。

(五)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标准地)。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七)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利用条件。

(八)、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平资规技【202447号)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1)容积率:1.5-3.0

2)地上总建筑面积:11320平方米—22641平方米。

3)建筑密度≤55%

具体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各报名单位若有意参加上述地块挂牌竞投的,应自行到地块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的基本现状,并对出让人按上款规定提供土地没有异议,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四、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

地块一: 395万元

地块二: 161万元

地块三: 407万元

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起始地价和竞得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二)网上竞价规则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到网上交易系统后,进入到挂牌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三)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竞买人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1.网上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由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报价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结束,挂牌不成交。

挂牌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结束。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限时竞价: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挂牌结束,并显示最高报价。

2.结果确认

网上挂牌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

1)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2)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

3)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无有效报价的,挂牌不成交。

3.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五、土地开发利用要求

(一)在出让期限内,经依法批准总建筑面积超过规定总建筑面积的,不再补缴出让价款(国家、省、市政府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动工及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竣工之日起24个月申请达产验收。

(三)其它要求

1.本地块竞得人应与项目监管人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并按照《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相关要求开展地块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活动,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

2.转让、抵押条款。

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整体转让、抵押,但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受让人在达产验收通过之前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受让人在上年的“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中被评为CD类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须由县政府按出让成交价格优先收购,地上建筑物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收购,设备等其他投入由受让人自行处置。

2)本地块达产验收通过前抵押的,土地抵押价格不高于出让成交价格,地上建筑物抵押价格不高于受让人已投入金额(以监理报告为准);达产验收通过后,土地抵押价格不高于本地块所在区域的标定地价。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后,出让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地块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出让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3.项目经达产验收认定产值不足约定的50%或税收不足约定的30%的,出让人有权终止土地出让合同,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出让成交价格由县政府实施收购。如市场评估价低于出让成交价格的,按市场评估价收购,地上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收购,设备等其他投入由受让人自行处置。

4.地块禁止用于从事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实施的《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中明令规定的禁止性限制性用地项目。

六、竞买资格及要求

地块一: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地块二: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地块三: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参加挂牌竞投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

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5年的年亩均税收按新公司达产后年税收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不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5年亩均税收按该企业所属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年税收减去在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再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如果企业在本地块之外的生产用地(用房)有变化的,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予以调整。用地(用房)变化情况具体由竞得人负责提供,由项目监管人负责调查核实。

年税收:指企业每年税费实际入库数。“实际入库数”包含13项税(费)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中:增值税实际入库数=增值税不含调库净入库税收+生产型出口企业发生的“免抵税额(含应调未调部分)。

七、挂牌出让程序

(一)信息发布:出让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需在20241024日前向平阳县工业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强县办”)提交初审申请资料,并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注册报名。

(三)资格初审:竞买申请人资格由强县办负责初审,网上交易管理员根据经强县办初审通过的平阳县工业用地项目准入评审意见给予网上报名通过。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取竞买资格。

(四)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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