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技师学院大数据网络运维实训平台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就 嘉兴市技师学院大数据网络运维实训平台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和诚-FC采(2024)07号
项目名称:嘉兴市技师学院大数据网络运维实训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预算金额:约人民币22.00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2.0000万元),凡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进行评审。
采购需求:工业大数据网络运维实训平台*4,实现工业网络搭建、工业网络管理、工业数据采集、工业以太网等实训教学要求,包括网络配置、监控模块、工业控制模块、网络运维模块等,并提供配套实训指导书、说明书、教材等教学资源。
数量:不限
单位: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二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 无需落实;
2.2 þ 需要落实:
2.2.1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2 ¨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2.3 ¨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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