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寿宁县高新材料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工程监理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和上级补助,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寿宁县南阳镇东部片区寿宁县高新材料工业园区内。 2.2 控制价(估算价):47.19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47.19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监理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保修阶段服务费不另计算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14日内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监理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3)监理费系数为:专业调整系数: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 高程调整系数:1.0 浮动幅度值:-5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 资质要求:[综合资质·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 |
3.3 其它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2、对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承诺中标后按相关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备案人员,承诺函格式自拟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3月19日23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4年03月20日 10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寿宁县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景泰街1号东方商住城16栋3层 联系人:范伟 联系电话:13959393755 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2024年0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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