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招标采购有关法律和军队招标采购相关规定,我部对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零部件(传感器敏感元件)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联系采购机构申领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零部件(传感器敏感元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17-W1098
三、采购需求概况
包号 /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传感器敏感 元件 | 需采购传感器敏感元件一批。供应商需完成采购、运输和现场交付验收等工作。 | 只 | 210 | 签订合同60天内,完成所有标的物的采购、安装、调试、交付等;项目具备验收条件。 | 青岛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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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某、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0.00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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