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用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固定资产 投资强度 (元/ m2) | 产业 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增幅 (万元) |
2025WT012 | 清溪镇土桥村 | 14666.67 | 工业用地 | 50 | 2.0≤R≤3.0 | M≤50% | ≥10909 | 通信设备制造 | 1980 | 100 |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990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4-22-1009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4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5 年 9 月 27 日前开工,在 2027 年 9 月 27 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的要求。
(四)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清溪镇申请设定三幅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的要求。
(五)竞得方须自宗地挂牌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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