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元/ m2) | 产业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025WT004 | 谢岗镇大厚村 | 50603.57 | 工业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 | 50 | 2.0≤R≤3.5 | M≤50% | ≥9683 | 其他制造业 | 2070 | 100 |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谢岗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414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4-21-100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6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6 年 2 月 9 日前开工,在 2029 年 2 月 9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的要求。
(四)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必须符合《关于谢岗镇申请设定2024年004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的要求。
(五)该宗地为谢岗镇银湖现代化产业园区内工业安置房地块,竞得人须将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35422.5平方米的工业厂房无偿移交给谢岗镇人民政府,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到谢岗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名下,办证过程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按规定需缴纳的有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配建的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包含在本宗地的计容总建筑面积范围内,交付标准等相关要求按照《配建物业建设移交监管协议》执行,建成后配建以外剩余的工业厂房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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