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元/ m2) | 产业 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025WT001 | 塘厦镇蛟乙塘社区、沙湖社区 | 15166.9 | 工业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 | 50 | 2.0≤R≤3.5 | M≤50% | ≥19779.92 | 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2430 | 100 |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50日内由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500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4-20-1012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5 年 8 月 22 日前开工,在 2027 年 8 月 22 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的要求。
(四)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塘厦镇请求设定科苑城片区G02-3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的要求。
(五)若竞得人注册地不在东莞市塘厦镇,受让地块后须于3个月内在东莞市塘厦镇成立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的股东须与竞买申请人一致)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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