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1 | 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宝文一路与扬华路交汇处东南侧地块 | 二类工业用地(M2) | 65502.26,全部为可建设用地 | ≥1.2,≤3.5 | ≥78602.71,≤229257.91 | 4900 | 10 | 2450 |
(一)地块出让条件:
1.该地块的产业类型为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投资强度不得低于5280元/平方米。
2.竞买人须为从事气体压缩机械制造的企业。
3.竞得人须承诺该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4585万元,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46375万元,土地产出率不低于7080元/平方米,年税收不低于4913万元,预计产值能耗不高于0.032吨标煤/万元。该条款的内容列入《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由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履约内容进行监管。
4.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应严格按照《广州市从化区工业用地准入指标控制表》准入控制指标进行项目建设。
5.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6.地块不得建设《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年版)《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禁止产业项目名称中属于限制/禁止条件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的项目。
7.竞得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二)地块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交地时间及条件:由广州市从化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开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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